歐盟IVDR確定延期

2021/10/15

歐盟委員會正式公告IVDR延期施行時間,本次的延期是修正法規IVDR Article 110 Transitional provisions,原先IVDR執行日期為2022/5/26,與MDR延期1年相比,委員會決定依據產品風險等級不同,逐步執行新舊法規轉換,延長日期說明如下

各等級執行日期至少延長了3年

對於IVDD產品在市場上可以銷售時間由原先的2022/5/26也相對延長

請注意除了Article 110修正外,IVDR仍然會在2022/5/26執行,即IVDD自我宣告的產品如沒有在2022/5/26前自我宣告,在此日期之後就需以IVDR方式執行。

另外,獲得IVDD CE證書的產品,最遲的IVDR轉換期由2024/5/26延長至2025/5/26;而在IVDR規範下屬於自我宣告的Class A非無菌產品,仍需要在2022/5/26後開始符合IVDR的要求。


最後,PMS, Market Surveillance, Vigilance, Economic opeator和device的註冊仍需依IVDR規定執行。


資料來源

https://ec.europa.eu/commission/presscorner/detail/en/IP_21_5209